近日,广东省政府参事曾添贵建议,提高珠三角外来农民工的准入门槛,凡进入珠三角就业的外省农民工必须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逐步把低素质劳动力边缘化。
抬高农民工的准入门槛,曾经有所谓的“素质”说,现在又冒出了“学历”说。但不管用什么样的辞藻和概念来装饰,其骨子里还是对农民的根深蒂固的歧视,是“二元社会”意识的自然流露。眼看着“素质”不高、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如今进城了,一些城里人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失去了基础,于是,经常不经意间就说出一些没“素质”、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话来。
以学历的门槛来限制农民工进城,是对农民工的公民权利的侵害。法律保障了公民的迁徙和工作权利,作为公民的农民工有权进入城市工作并在那里住下来,任何地方、任何人,无论以什么理由,都无权剥夺农民工的这一基本权利。何况农民工进城洒下的是一路汗水,得到的是微薄的工资,创造的是城市的日新月异,奉献的是经济的高速成长。对于农民工对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巨大贡献,怎么评价都不为过。如今,城市发展了,产业要转移了,就不欢迎低学历的农民工了?就不需要农民工来流汗了?这显然不是一个大都市所应有的品格。
一个城市的大与小,在于其面积、人口、经济规模,更在于其文化包容力与融合力,在于其胸襟、气度和品格,如果说农村是城市的母体,那农民就是市民的娘家人,一个城市如果歧视养育他成长的母体,鄙夷自己的“穷亲戚”,甚至拒绝帮自己干了多年活的乡下亲戚进门,那这个城市即使物质再发达,也失品失格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城市之大,大在多样,大在能容。
当然,以城市品格和道德诉求来指责他们,也许有点缘木求鱼。但仅从城市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来看,以学历来抬高农民工准入门槛,也毫无意义。农民工到不到一个城市,严格意义上是一种经济行为,农民工到这个城市不是来串门的,不是来旅游的,他们是来找工作、求生存的,如果这个地方有工作可做、有钱好挣,即使你设置种种壁垒,农民工还是会像潮涌一样涌向这里。相反,如果这个地方没工作可做,农民工也不会来的。一个地方的产业转移、“腾笼换鸟”,有其自身规律,如果一地产业转移了,劳动密集型产业让位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了,那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工自然在此地难找工作,一个不好找工作的地方,对农民工也就失去了吸引力;如果你这个地方搞的就是劳动密集型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