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采用哪种处置技术处置高分子废物?????、??、 答: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采用非燃烧处置技术处置高分子废物,包括高温蒸汽处置技术、微波处置技术、化学处置技术和等离子处置技术。
化学性、药物性废物的危害有哪些? 答: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具有毒性、遗传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等特性,其危害性有: (1)急性或慢性接触:经过皮肤或粘膜吸收化学品或药品可招致中毒;经过呼吸、吞咽、皮肤和眼睛接触易燃性、腐蚀性或有活性的化学品(甲醛或其它挥发性物质),可招致粘膜损伤,以烧伤为常见。 (2)化学消毒剂:在医疗机构用量大且有一定的腐蚀性;具有活性的化学品如环氧乙烷可能构成剧毒的二次化合物。 (3)排放到医疗机构污水处置系统的化学剩余物可能对污水生物处置安装的运转产生不利的影响,或对水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不良作用。 (4)含有抗菌药物、其他药物、重金属(如汞、酚及其衍生物)、消毒剂的废弃物也能够惹起相似的问题。
运用后的一次性运用医疗器械能否属于医疗废物? 答:依据原卫生部和原国度环境维护总局印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及《关于明白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的相关规则,运用后的一次性运用医疗器械,不管能否剪除针头,能否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停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