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压型电气设备来说,人们在采用防爆安全技术措施时,除了考虑环境的影响因素外,应该考虑到它的内部是否存在可燃性气体(物质)释放源。这一点很重要。 假若设备内部不存在可燃性气体(物质)释放源,正压保护仅仅对设备所处环境中的可燃性气体采取保护措施;如果设备内部存在可燃性气体(物质)释放源,正压保护应该同时考虑对这些可燃性物质采取更多的保护措施。在化工工艺流程中,有时候往往有一些工艺管道通过电气设备,这样就可能在设备内部出现可燃性物质的释放源。 正压保护,实质上并不是仅仅指正压防爆柜设备,还应该包括与设备连接的保护性气体的输送管道、保护性气体的供气源以及相应的自动安全装置。它是一个系统保护体系。
不少人认为,防爆电气设备之所以能防爆,是因为其外壳能阻止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进入其内部,其密封性能一定很好,能阻止雨水进入,安装在户外露天使用应该没有问题。其实这是混淆了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形式和外壳防护等级两个概念。 防爆电气设备按其防爆原理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防爆形式。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是具有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外壳的电气设备。显然其防爆性能与外壳防护等级无关,国家标准对其外壳防护等级并无特别要求,只要满足电机及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要求即可,但对其外壳的材质和机械强度作了严格的规定。增安型防爆电气设备是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这些现象的电气设备。而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多见于小型弱电设备)是全部电路为在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这两种防爆电气设备或是不产生火花和高温,或是产生的火花和热效应不足以点燃爆炸性混合物,显然其防爆性能也与外壳防护等级无关,因此国家标准对其外壳防
四、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评价在对防爆电气设备维护过程中,维护技术人员必须重视对防爆电气设备运行安全评价,对于可以保证正常运行的设备出现故障或隐患进行及时维修,而对需要更新的设备,也必须及时给予更换。在对维护检查结果进行安全评价时,为了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应有科学的评价依据,明确评价内容,正确对待安全评价对防爆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同时,安全评价应注意以下几点要点:1、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评价,应将评价重点放在防爆参数及防爆结构是否存在改变;2、 针对外观检查无法发现其是否存在问题及隐患的设备,如果绝缘材料、设备壳体老化等,对设备的安全运行造成潜在危险,应根据期可靠使用寿命,以及使用情况,对其进行及时更新,不得延长其使用年限;3、 对其电气性能的评价也是评价工作的一个重点,因为电气性能的降低,也易对防爆电气及其他相关设备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