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对您提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审批时可进入行权平台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根据您提到的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已批复确定且未变更的渣场,生产建设单位可正常启用,不需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再行申请,问题二: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鼓励弃渣综合利用,问题三: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五条规定,您提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当由入驻开发区的单位缴纳。
已经完工了,已经不再动土,按照规定是否编报,如何编报?,您提到的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章节编排及附图附件等内容要求,请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有关规定执行,您提到的情况,建议通过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了解掌握有关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依法查处,省级财政重点水利工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是否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需编报,应由哪级审批?。
因此,您提到的项目占地90多亩的情况,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问题三:对您提到的养殖场、屠宰场、苗圃场等农林产业项目,我部没有出台过专门的优待政策,对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一),涉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者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解释是指“由于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后涉及了重点预防和治理区”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还是指只要建设项目位于两区内,其建设地点及规模发生变化就应该补充或者修改方案。